开展交通执法大检查 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见习记者 胡秉曦 文/图
教练车违法。
连日来,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强力开展交通执法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大对车辆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面包车超员 交警依法查处
近日,执勤民警在文安路东坡小学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ZXXXXX的棕色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1人,属于载客汽车超员。经询问驾驶人,车上搭载的10人,原本是两辆车负责接送,由于另一辆车驾驶员临时有事,来不了,为图方便再加上心存侥幸于是都上了这辆车,不料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指出其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让超员的人员全下车转乘其他交通工具,随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申某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表示,超员给安全行车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不乘坐超员车辆,珍爱生命,拒绝超员。
教练车违法 交警依法查处
近日,执勤民警在科工园区道路上发现有部分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教学,执勤民警随即示意正在教学的教练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一一检查了教练驾驶证、行驶证、教练证,并对当事人进行告知,该路段不是教练车教学路线,且过往车辆、行人较多,在此路段教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执勤民警对在场的教练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教练员在道路上教学,应当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随后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了处罚,并责令其所在驾校加强对教练车的管理,督促驾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驾训安全管理工作。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电动车加装遮阳伞 交警依法查处
近日,执勤民警在电动车综合整治中查获多起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执勤民警一律予以拆除、收缴,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在整治同时,执勤民警特别注意加强宣传教育,就安装遮阳伞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向电动车驾驶人进行讲解,使其深刻认识到非法安装遮阳伞的危害性,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的,自觉消除交通违法。
全面清理“僵尸车” 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执勤民警再次对城区范围内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当执勤民警巡逻至江乡路时发现一辆“僵尸车”,该车长期停放在路边,无人料理,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周边住户均反映不知道是谁停放在此处的,民警通过该车登记的电话又无法联系到车主,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了拖移。
交警表示,“僵尸车” 长期占用公共道路资源,且易发生电路短路,燃油外泄,引发车辆自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按照车辆报废程序办理,切勿将车辆随意丢弃在路边。
全面清零“黄标车” 消除安全隐患
为全面清零“黄标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直属一大队再次对辖区“黄标车”开展逐一排查清理,逐车见面,逐车督促整改。在上门清理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向车主讲明不及时办理报废或注销存在的安全隐患,宣传办理相关业务的流程,提醒车主杜绝驾驶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杜绝非法营运,杜绝超速超员、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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