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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讹人老人应当鼓励而非劝阻□张楠之

济南日报 2018-09-13 11:44 大字

9月2日,浙江金华一 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后来经过警方耐心说服,放弃了起诉。(9月12日搜狐新闻)

处理这一事件的警察明知扶人小伙子并未撞到那位老者,而且也找到了相关监控以作证明,但在小伙子试图对讹诈者提起诉讼时却选择了劝其息事宁人,放弃诉讼。相信这位警察这么做并非出于恶意,否则他也就不会劳神费力查找监控。但这种典型的“和事佬”和息事宁人的心态,与其作为执法者的形象严重不符。放之于整个社会,这样的人和心态也并不罕见。

客观地说,“和事佬”的存在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减少了社会矛盾,缓和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但是,这种积极作用只能建立在矛盾的当事人都明事理且不涉及原则性问题的基础上。一旦涉及原则性问题,一味地试图暂时平息争端,有可能将问题推向反面——或许能暂时平息,却无法彻底解决,甚至留下无穷后患,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让事态更加恶化,争端更加激烈。

这一事件即是如此。讹诈一旦成功,就会得到一大笔赔偿,而不成功却几乎不会产生任何成本,如此一本万利的事情,对于一个缺乏道德约束丧失了基本良知的人来说,何乐而不为呢?反而是救人者即被讹诈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证明自己的清白,不仅要忍受旁人的质疑,忍受讹诈者的谩骂,其精神更是遭受着严重的折(。这势必会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使得其他存心不良者蠢蠢欲动,甚至付诸实践。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会有更多的人遭遇讹诈,好人不敢做好事,而遭遇困境亟须帮助的人也得不到帮助。

起诉讹人老人应当鼓励而非劝阻,这位当事警察应该受到批评,更应该受到批评的,是那些无原则的“和事佬”思想。这个社会需要与恶人斗争到底、让恶人付出代价的人,多一些这样的人,少一些不讲原则的“和事佬”,这个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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