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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反被讹,该起诉吗?

济宁晚报 2018-09-13 09:52 大字

浙江金华的滕先生好心扶起骑电瓶车摔倒的路人,不料反被讹是他撞的。后交警调取监控显示,路人是自己摔倒的。“我要求补偿近几天来回警队的打车费以及处理事故的拖车费、误工费等,伤者妻子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气得我直接表示要起诉他们!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去起诉好了。\’”滕先生说,他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

他议

@儿科陈医生:做好事还被讹诈,就必须起诉这些讹诈者,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让他们知道,想讹诈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fang-Allen:有损失就应该正当的要求赔偿,很不喜欢这种要求赔偿1元的案子,根本起不到起诉的作用。

@雨中凤凰:警方应以敲诈勒索对付此种行为,而不是公民自诉。

@高级动物马小苦:先发明的一元钱索赔起诉,真是一个很失败的壮举!便宜了恶人,我觉得应该该赔多少赔多少,然后把钱捐给慈善基金或希望工程,岂不是更完美?

@羽烙红尘:必须受到严惩而且金钱赔偿,不然碰瓷、敲诈勒索这种不良风气得不到遏制,只会更加蔓延。

@在困难的日子里微笑前行:应理直气壮地要求实质性赔偿而不是象征性的1元钱!理由有二:一是只赔1元不会让这种恶人得到有效的教训,更弥补不了因获益人忘恩负义而给施救者造成的本不应发生的物质损失及心灵伤害;二来施救者并不需用此象征性索赔来表明自己见义勇为的初衷,实质性索赔不会损害其道德形象。

@乔治又见胡子兄:社会道德底线的破坏就是这种人祸害的,必须让他们付出点代价,不然社会公德越来越沦丧……

@我是林海珊:我姐之前就因为扶老人被讹,花了2万打官司,劳心伤财的,现在这社会谨慎扶人!

@每少:应该起诉,说实话现在谁还敢伸手扶人,听到救人第一反应都会是该不会被讹吧……

@东阳木雕:这个事例有典型意义:讹人的成本低,扶人的风险大,完全颠倒了。辩一辩是非曲直,是有必要的,但也不至于起诉,老人和家人应该有个认错的态度和渠道,例如可以通过媒体公开道歉。

@桅桅花:对错事不能纵容,就是因为善良的不追究,反正最后还了清白了,过去了就算了,才有了更多的扶人反被讹。因为最后证明不了清白就赔钱,赔大笔的钱,证明清白了就得一句道歉。(扈宏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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