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总动员,宣传全覆盖 八大峡街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八大峡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日活动。半岛记者邓慧秀报道
本报讯9月11日,台西社区召集党员代表参加了社区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工作人员向参会党员介绍了当前社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并组织党员现场填写了调查问卷,向其发放了宣传资料,讲解应知应会内容。这其实只是八大峡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八大峡街道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各种力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向居民普及扫黑除恶工作,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居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还在辖区主要街道、社区、商场广场、商店门前悬挂横幅、张贴通告标语,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群众知晓度。
街道还组织社区向居民发放600多份扫黑除恶调查问卷,根据反馈结果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9月8日,街道办还在八大峡广场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通过在现场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知识讲解普及等方式,向过往居民宣传。
各社区也积极发动社区网格员和辖区内物业单位在楼院内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同时安排网格员沿街发放宣传材料,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内全方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工作人员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共在辖区内悬挂160条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一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0套,营造了扫黑除恶人人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提升居民的安全感。
■相关链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下)
三、问:什么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四、问: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答:涉黑涉恶犯罪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斗争中,要注意将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区别对待,不可随意扩大范围、混为一谈。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问: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六、问: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答:人民群众举报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一)向纪委监委举报“保护伞”线索,举报电话:12388。
(二)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线索,举报电话:66575376。
电子邮箱:qdsnsh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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