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通报贵州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王冬梅)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出通报。
通报显示,8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该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订存在缺陷、现场落实不到位,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诱导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区域防突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未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施工、未按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采掘接续严重失调、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布置不合理等问题。
通报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要一律认定为突出矿井;对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要一律停产整顿,禁止掘进和回采作业;对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立即依法停产、关闭退出;对抽掘采不平衡、“剃头”下山开采和瓦斯抽采不达标、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的,要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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