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都不要双胞胎儿子 牟平法院:别离婚了
本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王白石)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离婚诉讼中常见夫妻二人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互不相让,没想到有的父母起诉离婚竟然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近日,牟平法院便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小朱(男)毕业后便投身军旅,平时接触异性机会少,便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后来趁着过年回家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为牟平人的小张(女)。两人见面后感情迅速升温,于2013年年底登记结婚,结婚后便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亮亮、俊俊。婚后小朱继续在军队,而小张便在家照顾孩子,两人生活倒也相安无事。这一切却在小朱转业回家之后发生了改变。小朱回家后两人在生活中摩擦频生,矛盾不断加剧,经常因小事吵架。小朱一怒之下于2016年年底起诉离婚,后来因小张不同意离婚而撤诉。
回家后两人仍然过不到一起去,无奈小朱再次起诉到法院以两人生活时间尚短,未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为由要求离婚,而且在庭审中,小朱以自己没有抚养能力为由拒绝抚养孩子。小张在庭审中听到小朱拒绝抚养孩子,便脾气上来了,“你一个男人没能力抚养孩子,那我也不管!”她表示也不想抚养孩子。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且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子女此种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应予以提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小朱要求与被告小张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原、被告在原告服役期间认识、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子,原告当时作为军人与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必然很短,双方为琐事发生争吵也是生活中较为普通的现象,原告以此为理由要求离婚,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现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子女,对子女抚养问题表现出严重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视子女为累赘,此种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应予以提倡。而且原告现已转业,双方有了足够的时间可以相处,双方若能在生活中相互更理性对待对方,不斤斤计较,还是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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