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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伤赔偿责任谁担?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8-14 10:58 大字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若没有偿还能力,能否起诉发包人或分包人,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万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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