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上的谋杀
左边是朱守仁生前睡的床,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他时睡右边的床。
朱守仁生前住在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屋门朝东,里面摆了两张单人床。病重时他83岁,左半边身子不能动了,两个儿子睡在这里轮流照顾他。2017年11月26日晚,他死在这张床上,那天正轮到大儿子大川照顾。
事发后,大川出外喊人,说父亲用一根绳子自己勒死了自己。3天后,在朱守仁出殡前,警方带走了大川。大川后来供述,是他看到父亲一心求死,就用被子捂住父亲口鼻,“成全”了父亲的心愿。
2018年6月20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应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公诉方提出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嫌疑人大川刑事责任。律师则认为大川属于“帮助他人完成自杀”的行为,建议轻判。目前,案件还未宣判,但这起69岁儿子“杀死”83岁父亲的离奇命案,又因开庭的缘故,再次成为宝应县射阳湖镇大桥村街头的谈资。
“父亲勒死了自己”
朱守仁生病前,一双巧手远近闻名。
60多岁就常跑出村割杨柳枝,然后一捆一捆运回来编大篓筐,卖10块钱一个。后来编不动了,他开始做斗香。斗香是当地祭祀神明的一种香,若干股香拿纸裹上,聚在一个香斗里,像宝塔一样摞起来。
去年10月初,朱守仁正在家里做斗香,忽然歪倒在地。大川送他进医院查出脑淤血,导致左侧肢体偏瘫。之前身体一直不错的老爷子突然不能动了,儿子们开始轮流照顾,一家轮10天。由于小儿子在上海打工,他那10天由二儿子代替。
根据法庭审理时公布的证人证言,朱守仁生病后心里不痛快,也对拖累子女感到不安。有过绝食行为,说自己瘫下来受罪,子女也受罪,还有过一次让拿农药。儿子劝过他之后,他又开始吃饭了。
2017年11月26日,是大川照顾期间的第六天。根据大川的供述,之前朱守仁两次让他买安眠药,他没同意。11月25日晚上,他捱不过父亲,到镇上的卫生院去开药。医生王小生对大川没有特别的印象。当时他正坐在门诊室看书,有个人拿了自己和他父亲的身份证跑来开药,说父亲睡不着,要开些安眠药。这种事在当地很多,医院也因此有规定,一次最多开9粒,剂量很小。那天医院出账系统正巧坏了,大川第二天上午又去了一趟,把药取走。
根据大川的供述,26日那天,他把9颗药都交给了父亲,关照父亲一天吃一颗。
附近村民说,大川前几天晚上住在朱守仁屋里,后几天没住了,照顾完回自己家睡。26日晚上10点多钟,邻居们都听到了大川的喊声,他告诉邻居和二弟,父亲勒死了自己。
帮助自杀还是故意杀人?
朱守仁的葬礼安排在2017年11月29日上午。村支部书记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一位细心的村民觉得朱守仁脸色不对,耳朵出血,不像自然死亡。这位村民考虑再三,报了警。大川被警方带走,很快就供述了作案的过程。
根据大川供述,26日晚8点多,他担心父亲大便不方便,就去了一趟,从窗户看进去父亲在睡觉,没进屋就离开了。晚10点左右,他又去了一趟,看见父亲脖子上绕了一根红绳子,绕了两圈。绳子一头扣在床角,另一头拽在右手上。他进屋看到父亲脸上充血发红。很慌张,就用被子蒙住他的脸,右手按捂了嘴跟鼻子的位置,大概2分钟。之后他把被子掀开,发现父亲右耳朵有血。买给父亲的安眠药也没有了。
事件发生后,律师周平受法律援助中心委派,作为大川的律师为他辩护。他见过大川六七次,觉得他“憨厚、木讷、什么也不懂”。
公安局的笔录提到,大川有“送父亲一程”的想法,周平认为大川属于“帮助他人完成自杀”的行为。因此不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扬州市检察院作为案件公诉方在法庭上指出,帮助自杀是指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给予精神鼓励,使其坚定自杀意图,或者提供物质、条件上的帮助,使其实现自杀意图的行为。而直接动手杀人,即便是应他人请求而为之,仍不应认定为帮助自杀,而是故意杀人。
检方认为,嫌疑人的供述里,绳子穿过去系在床头这一动作,老人因左边身体偏瘫,仅用右手很难自行完成。另外,一个人除非借助重物外力或上吊自缢可完成自杀,否则在呼吸困难时出于求生本能,其自身的力量会本能地松开,很难把自己勒死。根据宝应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书和照片证实,老人死亡原因是被他人捂压口鼻、勒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虽检出安定成分,但不构成死因。
在见面的过程里,大川一直在解释安眠药和红绳子的事,说是老人自己的意愿。
鉴于大川主动供述了当晚行为,有自首情节,案子也发生在家庭内部,被害人家属兄弟姐妹签了谅解书,检方认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量刑建议在13至15年有期徒刑之间。
“照顾父亲,意味着不能打工”
大川在看守所,已被羁押了7个月。在兄弟姐妹五人中,他是长子,没有儿子,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招了上门女婿住在县城,小女儿嫁到镇上。
素华是大川的小女儿,今年33岁,脸盘和嗓门都大。父亲被带上警车时,素华就在旁边看着。事情发生后,她害怕人多的地方。邻居说,头一个月素华一出门就围上一群人问东问西,她不吭声。有人讲出来,她爸爸把她爷爷杀了,她听了还是不吭声。但在面对记者时,素华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他没有做”。
在村里,村民们的意见分成了两派。一些村民认为,儿子因为被拖累就杀死老人,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不严惩怎么行?”也有人同情大川,84岁的周婆婆至今不信是大川杀了父亲。“老太爷是自己死的,儿子冤枉了,搞错了。”她和周围几个邻居觉得大川对父亲不错,去年10月份,老人住院期间大川一直在照顾。回家后,老太爷夜里闹人,叫儿子给他拿尿壶、抓痒。
在检察院的公诉书中,提及大川杀父的动机,有一句是:“照顾父亲,意味着不能打短工每天少挣一百元。”村民们说,每年10月和11月,正是收稻子、种麦子忙碌的时候。入冬后农活没的干了,大川就到鱼塘里做工,穿着皮褂皮裤,在冷水里捞鱼、抬鱼、弄水草,干一天挣100块钱。“就算是真的,(大川)也是为了多苦(挣)点钱,可怜哪。”有村民说。
平日里,大川的妻子书红在两三公里外的田里栽秧。早晨5点出门,下午6点半收工,是她现在的谋生手段,一天下来挣70到80块。
养儿防老
出了村,过了大桥,向北三公里是射阳湖镇。镇上就一条主街,修车铺门口,五金店门口,寿衣店门口,到处坐着无所事事的老人,盯着外乡人陌生的脸。
射阳湖镇政府的王双负责全镇及下辖各乡村的民政事务,她介绍,射阳湖全镇9万5千人,65岁以上的老人有2万,大多是农村户口。他们的子女多数在外打工或居住在城里。射阳湖镇政府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在他看来,六七十岁的年纪,在城里很难找到工作,但在农村可以打临时工,“现在三四十岁的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了,老年人打一天工挣100块、120块,蛮好的。”
在当地,“养儿防老”仍然是十分普遍的观念。王双说,宝应县由民政局公办的养老机构全县只有一个,还有两三个民办的养老公寓。但这些都在县城。镇上只有敬老院,无儿无女或家庭特殊困难的才接收,属福利救助性质。在各乡镇,400至500个老人中,只有大约100人能进敬老院,剩下的散落在各自家中养老,“农村人没有去养老机构的习惯。”王双说,从县里到镇上,目前鼓励民办养老院,“一张床位补贴1万块钱,省里市里给补助资金”。
村民们说,在养儿防老的大环境下,只能企盼儿女孝顺,老人健康。若遇到老人身体不好,又遭子女嫌弃的情况,像大川家这样的悲剧就不可避免。
(文中除周平律师外,其他人均为化名)(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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