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校长的一封信
为确保2018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现就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再次提醒如下:
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十项禁令”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352号)中规定的“五个严禁、五个不得”。
一是严禁违规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接收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跨省辖市、县域招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除外);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合作”的名义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是规范接收借读生。坚决杜绝公办普通高中接收“同城借读”学生。
三是不得违规宣传。各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组织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对考生和家长进行违规承诺;不得在招生咨询中预估录取分数线;不得贬低其他招生学校。
各位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违规招生,特别是违规为其他学校空挂学籍,直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学校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党纪政纪,对学校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均按年检不合格处理,取消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一位好校长就是一座好学校,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氛围,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适切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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