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交管“放管服”新举措9月1日全面启动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期全面顺利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推进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便民化要求,提升公安交管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据悉,月底前,7 全省省辖市和8个一等县级车管所所在县先落实以下8项新举措: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身份证明免予复印
原需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自动读取、高拍扫描或者免费复印等方式留存。
★申请表格免手填写
原需申请人填写的纸质表格,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确认。
★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
原需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的,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
★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
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逐步取消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凭证。
2、简单业务“一证即办”
★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推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一证通考”。实现考生只持身份证即可参加各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车管所打印出全部考试资料留档备查。
3、普通业务“一窗办理”
★整合优化业务办理,全面实施综合受理,实行所有业务窗口可以办理全项车驾管业务,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即可办结
★业务办理“一窗式”
★车辆登记“通道式”
★服务导办“标准式”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在车辆管理所设置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
★积极推行在政务服务大厅、交警大中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等地设立自助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
★商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自助缴税机、自助照相机等设备, “一站式”方便 办理交管业务,减少群众多个部门多次往返。
5、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
★通过互联网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
★提高网上办理比例,简化互联网面签手续。
6、健全社会服务网络
★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等车驾管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7、延伸农村交管服务
★向县级下放车驾管业务
加大机动车登记、驾驶人考试等业务下放力度,并引导鼓励在县(市)布建机动车检验机构,方便县乡群众就近上牌、领证、检车。另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经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进口车登记。
★向农村延伸交管服务
充分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8、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推行网上车检服务
★实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
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
★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
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落实检验主体责任。
9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县全面启动推行20项新举措。除上述8项举措外,其他12项举措如下:
9、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
★积极推进互联网平台信息共享服务,依托“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加强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着力实现“一网通办”。
10、推行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试点驾驶人审验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11、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处理
★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通过与保险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集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为一体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机构、跨层级的保险和事故信息实时查询共享,实现事故车辆财产损失在线定损、在线理赔,将理赔环节由“线下”升级为“线上”,打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最后一公里”。
★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12、推行邮政代办服务
★建立警邮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推行在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织密覆盖城乡的交管服务网,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3、健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协调保险机构建立“警保联动”机制
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共同上路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到达事故现场, “交管12123”借助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系统,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推进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建设农村事故快处协理员队伍,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农村地区发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14.推行跨省异地检查
★在推行省内异地检验基础上,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 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市)记地以外的省(区、)直接检验,市 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
★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
★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
在办理所在省任一地市居住证后,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监督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监督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控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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