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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餐酒”撂倒酒司机

金胶州 2018-07-26 08:58 大字

近日,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温州路与扬州路路口设卡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一辆黑色轿车驶入检查路段,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检查。

民警在检查的过程中闻到驾驶人郭某身上有酒味,于是对其进行询问,驾驶人郭某非常肯定的回答“晚上并没有喝酒”,坐在副驾驶郭某的朋友也证实郭某晚上并没有喝酒。执勤民警对郭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这让郭某感到十分的诧异,于是执勤民警继续对郭某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郭某在中午的时候喝了一瓶红酒,下午休息了一会,晚上才开车出来。

原来这位驾驶人是受了“隔餐酒”的伤,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郭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

交警提示:对于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并不是看驾驶员何时饮酒,而是根据酒精呼气测试的结果作为处罚依据,“隔夜酒”、“隔餐酒”多数属于酒后驾驶,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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