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 预防家庭纠纷
本报讯(记者姜蕊)有人认为,活着的时候办理遗嘱公证很不吉利,但这一防患于未然的举措却将很多可能发生的纠纷拒之门外,它在预防家庭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着巨大作用。日前,一名身患重病的母亲就因为提前办理了遗嘱公证后,避免了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纠纷。
原来,60多岁的李女士被查出身患绝症,且时日无多。李女士的丈夫多年前去世,只留下她和独生女相依为命。几年前,母女俩居住的老房子经过拆迁安置,选到了一套不错的安置房,今年刚刚办理了产权证。她想趁现在将房产过户给女儿,但过户的契税又十分昂贵,自己住院治病已基本把家里财产掏空,李女士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后非常忧心自己的女儿不能得到这套房产。而她的父母年事已高,神智已经不清,而她还有多个兄弟姐妹。于是,她来到市衡平公证处询问公证员,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将财产只给女儿一人,李女士向公证员提出了疑问。
公证员告诉她,按照她的描述,一旦她和父母先后去世,她的遗产就会发生转继承的情形,也即她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均享有继承权。若想排除他们的继承权,可以办理遗嘱公证,指定她的财产在她去世后由女儿继承。李女士在知晓了遗嘱的法律后果后表示要立即办理。在为李女士办理完遗嘱后的一周左右,她便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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