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子为偿债伙同他人劫杀舅姥爷 今日被执行死刑
法制晚报7月3日消息,22岁的杨鑫烨为偿还债务,伙同他人对舅姥爷徐某实施暴力致其死亡,并入户劫取现金3万余元,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杨鑫烨死刑。今天,在验明正身后杨鑫烨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5年四月底五月初,杨鑫烨因所欠债务到期,为偿还债务起意抢劫自己的舅姥爷徐某。后杨鑫烨找到王顺心(已判刑),提出出钱让王帮忙殴打徐某,王同意。
2015年5月6日下午,杨鑫烨带王顺心到大兴区一小区为其指认了地点。5月7日傍晚,杨鑫烨先到徐某家中,与徐吃饭、聊天。
当晚9时许,王顺心按照杨鑫烨的指示携带作案工具甩棍来到该小区,以徐某的汽车被划为由将其骗下楼,持甩棍殴打徐,后杨鑫烨持刀追打并刀扎徐某。
这期间王顺心曾两次试图劝阻杨鑫烨未果,杨持刀刺击徐某身体数十刀,致其死亡。后杨鑫烨回到舅姥爷家中劫取现金3.44万元,其给王顺心2800元作为报酬,余款被杨鑫烨用于还债、消费等。2015年5月8日二被告人被抓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杨鑫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犯罪,与王顺心共同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致被害人死亡后,杨鑫烨到被害人家中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以抢劫罪判处杨鑫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天,杨鑫烨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本文原题为《为偿债劫杀舅姥爷 男子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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