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惨案”中该如何反思?
■本报评论员扈宏毅
导致犯罪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比如家庭环境、个人遭遇等,因此还要从根源上防止这类极端事件的发生,这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在教育、法制以及在心理疏导方面有所普及。
6月28日,上海徐汇区一小学门口,一男子持刀伤人。据警方通报称,嫌疑人持菜刀砍伤3名男童及1名女性家长,随后被当场控制。目前,2名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无生命危险。警方表示,嫌疑人系生活无着报复社会。
没有什么比无辜的孩子惨遭杀害更令人心痛了,这样一个突发惨案,不仅使学校师生和当地居民不寒而栗,也让无数网友不忍卒读。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八年前——2010年,永远不能忘记的福建省南平市“3.23杀人案”,8名小学生被同样“报复社会”的郑民生杀害,成为一个人发泄愤怒与不满的牺牲品;同年4月28日,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也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1名老师。
“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拿最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下手,此案犯罪嫌疑人的手法与前两者如出一辙,尽管前两人早已伏法,但这样的校园惨案并没有随着他们的死亡而结束,面对如此令人恐惧、悲愤的犯罪行为,我们究竟该怎么做呢?
首先需要努力的当然还是校园安全。校园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地方,安全问题不可小觑,也许管理者并不会想到身边会发生这样少见的极端事件,而这件事发生在学校门口,也是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的地段,但既然有悲剧发生,就不能再抱有侥幸心理,无论是学校管理方还是学生家长都应该尽最大努力保护孩子,确保他们的安全。当然,倘若嫌疑人在马路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突然行凶,人们也依然没有招架之力,这也使防范更加困难,而导致犯罪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比如家庭环境、个人遭遇等,因此还要从根源上防止这类极端事件的发生,这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在教育、法制以及在心理疏导方面有所普及。
不得不说的是,每当出现“报复社会”几个字的时候,总有一些同情犯罪嫌疑人的声音出现,比如“社会出问题了,会把一部分人逼上绝路”“社会不公,把人都逼疯了”……那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嫌疑人,瞬间被描述成了一个令人同情的弱者,好像他的恶行是社会和政府造成的,是制度逼迫的。在警方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很多情节我们还无法获悉的情况下,这种并不少见的论断更像是个人情绪的发泄,既没有客观和理性可言,还会误导大众,给犯罪行为披上有理有据的外衣。
没有哪个国家、哪种社会制度完美到没有任何问题和矛盾,如果这些问题都转化为暴力,那么社会秩序将无法想象。因为个人不满,因为所谓的要“报复社会”,便向无辜的人举刀,向最弱势的孩子举刀,是绝对无法同情和宽宥的恶行。因为社会是一个宏观的概念,一个抽象的存在,不是可见而具体的个人和群体,任何报复社会的行为,最终都要由无辜的百姓来承担,对于无辜者来说,那些所谓因“社会有问题”而同情嫌疑人的声音,是没有任何逻辑和道理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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