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整治机动车 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毕节
机动车经人行道 不减速 罚100元扣3分 经人行道不减速, 罚100元扣3分斑马线礼让行人(资料图)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100元,记3分。
从7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贵州毕节公安交警部门将以七星关城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倡导广大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主动礼让斑马线。
此次行动,毕节市将加大公安交警现场执法劝导力度和充分借助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礼让氛围。同时,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机动车不避让盲人、行经人行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作出处罚。
此外,还将同步整治摩托车、电瓶车交通乱象,最大限度惩处违反信号灯而与行人争抢斑马线通行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100元,记3分。
◎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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