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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代捡”合谋图财 操作再溜也难逃违法嫌疑

澎湃特约评论员 2018-06-27 19:09 大字

6月23日,贵阳女生小杜在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iphoneX手机遗失在了车上。她联系出租车司机谢某,表示愿以1000元谢金换回手机。没想到,谢某表示手机已被自己叫来的朋友拿走了,小杜需要支付3000元才能拿回。 

谢某所说的朋友,实际是与他一伙的。谢某遇到乘客遗失钱财物品后,就叫来朋友“代捡”。这样,事后追究起来,甚至调取监控,谢某也可以推说东西是被后来的乘客拿走、自己不知情,然后就可与朋友瓜分“捡”来的钱财物品。在谢某眼中,出租车司机找人“帮忙代捡”,俨然已经形成一个隐秘产业。 

不难看出,所谓“帮忙代捡”,实则是钻法律的空子,企图取他人之财而免自己之责。但法律的空子真那么好钻?根据《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公共场合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刑法上也设立了“侵占罪”。 

具体到本文的案例,谢某及其朋友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触犯法律,算不算非法侵占和敲诈勒索,小杜完全可以求助于公安机关,为自己讨一个说法和公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谢某的行为绝对是不道德、不文明的,有失出租车司机的职业操守。 

虽然谢某的行为只是个例,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表示,一经查明将永远不再聘用谢某。但是,其对所在公司,包括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形象仍会产生一定伤害,是会影响公众对出租车司机的信任的。各出租车公司及其主管部门,不妨借此机会,严查所辖公司是否真有“帮忙代捡”现象,以制度和技术手段杜绝这类潜规则。 

这并非杞人忧天,因为关系到千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几天前,宁波一女子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未果,将手机摔碎,引发热议。但实际上,谢某所说的“帮忙代捡”更让人担忧。出租车司机面对的是众多的乘客,如果真像谢某所言是行业内的普遍做法,那将有多少乘客面临丢失物品后索要不回,又维权困难的境遇? 

尤其是,遗失物品中相当大比例是手机,里面保留有大量个人隐私、工作资料、人际交往等各类信息,一旦被“代捡”者掌握并出卖,后果严重。很多人正是出于这种顾虑,在面临谢某这类司机索要高额钱财时,只能敢怒不敢言,乖乖给钱了事。这就正陷入了“帮忙代捡”这一奇葩规则的彀中。

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是出租车企业和司机的基本职责。现实中,大多数司机会在乘客下车时主动提醒带好随身物品,看到乘客物品落在车上后,也会选择寻找失主,或将物品交给公司帮助代寻。但是,也确实有司机既不愿事先提醒,也不愿事后主动联系失主。这究竟是出于懒,还是想占有乘客物品,需要出租车公司出台明确的制度。做得好的,可以奖励;做得不好,甚至恶意侵占乘客财物的,理应受到惩罚乃至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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