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平专栏·每周时评·教师工作岂能随意交给学生“代理”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某地一幼儿园“小班长”在老师“授权”下,用棍子多次抽打“不听话”同学的事件,引来一片声讨。教育学生是老师的权利,同时也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无论是从教育大计、还是从教师个人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而言,老师将自己的工作职责随意交给学生“代理”,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涉事幼儿教师因当时生病、没有办法说话,就请了比较听话的“小班长”帮忙管理其他孩子。“小班长”抽打其他孩子时,涉事老师全程在教室里,默许了打人行为。当地教育部门查实此事后,已责令幼儿园负责人向家长道歉、涉事教师停职反省,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被打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教育部门及时介入、妥善处理这一事件,此举令人称道。但对老师随意授权学生“代理”教育工作的问题,教育部门也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身为教师,既要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能力,更要懂得教育,懂得孩子心理,懂得因材施教。普通人想成为教师,不仅要有一定的学历,还要经过层层培训与考核,取得教师资格证。让一个连路都走不稳当的幼儿园孩子去“代理”老师工作职能、管理其他孩子,岂不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现实中,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学生“代理”教师职能现象,却并非个案。如果把幼儿园老师请“小班长”代为管理其他孩子的场景搬到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大家可能更加熟悉,有多少老师因为工作繁忙、偶尔生病、临时有事,在让中小学生代为批改作业、代为管理班级、代为督促和惩戒其他学生?一些老师还会美其名曰“让学生自主管理”。
让学生学会自主管理,这看上去很美。但是当老师自己“偷懒”放手不管时,比如老师授权、默许、纵容部分学生去行使教育惩戒权时,这种“代理”往往会导致可怕的后果。某地多名小学生遭班干部勒索、被逼吃屎,这样的事件离我们并不遥远。
教师的哪些工作内容可以被学生“代理”,教师在“学生自主管理”中要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问题没有明确,教育部门就不能轻易放手,不能不经审查就放任老师把教育工作交给学生“代理”。
执笔:贾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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