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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黄国顺(田阳)

右江日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眼下正是各种水果陆续成熟上市季节,在这样一个给果农带来丰收喜悦的时刻,却发生了一些不和谐不文明的行为,个别年轻人看到一些靠路边的果园没人看守,便有意无意伸手去摘几颗来品尝。

尝几个果,在一些人眼里,觉得算不了什么大事情,不就几个果吗?但在果农的眼里,那是他们的血汗,这些果实是他们付出了多少辛苦的劳作才换来的。而有些人竟然心安理得地、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坐享其成,还丝毫不感到脸红心跳。这些在他们看来微不足道的贪小便宜行为,对照有关法律条文,当然不足以归入盗窃罪,但从道德层面来说,与小偷小摸行为无异。

古人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古往今来,多少贪赃枉法、鸡鸣狗盗之徒都难逃恢恢法网,他们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变成坏人的,大都是从小有过一些小偷小摸行为,然后慢慢发展成大盗惯偷,最终害了自己。

“人不见天见”“老天有眼”诸如此类的说法,虽然不太符合唯物辩证法,但却有一定的道理。古代圣贤早就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哪怕没有人监视,物主看不见,他人看不到,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自觉遵守为人的道德底线,自我检点,不做那些“恶小”之事,不做那些爱贪小便宜的人。只有这样,才是对自己的一生真真正正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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