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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公园遭“冷箭” 公共空间呼唤公共意识

南国早报 2018-05-17 16:23 大字

街谈巷议

□湖北 段思平

5月13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张大爷在古塔公园遛狗时遭遇飞来“冷箭”。一米长的复合弓箭射中了张大爷的左腿腿弯儿,伤口深度接近5厘米。据了解,当时事发现场不远处就有四五名男子在练习射箭。5月15日下午,朝阳警方通报称,涉嫌射伤张大爷的“箭友”郜某和袁某已被刑事拘留。(据《北京青年报》5月16日报道)

如果说“躺着也中枪”只是无厘头的网络调侃,那么老人公园里“站着也中箭”则是血淋淋的事故伤害。射伤老人的“箭友”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公园里射箭”或者在公共空间从事其他危险活动的行为是否会彻底禁绝呢?答案恐怕不容乐观。

公园里练习射箭的人,恐怕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他们心里存侥幸、目中无他人,自以为风险可控,殊不知视线总有盲区、练习难免失手,失范违法之举终将带来危险、受到惩罚。这充分说明,虽然随着社会发展,家庭之外的公共空间不断扩展,但很多人对公共空间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公共意识还相当缺乏,不自觉地将私人空间的行为外化延伸,在公共空间里成全了自己,却伤害了他人。

公共空间是有限度的,任何人在其中的言行不能超越限度之外,如果毫无节制地在公共空间彰显自我,就破坏了公共生活存在的前提。只有以尊重他人为基础,认识到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维护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不可分割,对自己的欲望进行适度隐忍,各方才能在公共空间里和谐共处。

从自律的角度来说,每个人都只是公共空间的客人,应当遵守公共空间的伦理规范。从他律的角度来说,每个人同时也是公共空间的主人,应该为维护公共空间付出自己的努力。“箭友”一时技痒,可以去专业场馆尽兴,假如为了图方便或者省钱,就在公园里随意放箭,显然就危害了不特定群体的人身安全。这种置他人利益于不顾的行为,理应得到及时的纠偏。

但是公园的管理方也好,路过的人也罢,并未实施制止或进行举报,这多少也说明,除了不断内省自制,我们还需要建立覆盖社会公共领域的制度体系,引导公共交往和谐、有序发展。同时,在规则明晰的前提下,培养他律意识,让人们在公共空间看到不合理、不合规的事情,勇敢站出来说“不”。惟其如此,才能逐步建构出真正符合各方利益诉求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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