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愤不可取 辱警代价大
日报消息(记者帅君、通讯员韦慧)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本就是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之后仍然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违停,再被处罚时心里愤恨,发朋友圈辱骂交警泄愤。5日,一男子就因不满交警执法辱警泄愤,被移送到警方进行处理。
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男子在其微信朋友圈语言低俗辱骂交警。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市民的这一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根据其提供的一些信息,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找到了该男子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并将其传唤到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受讯问。
当天下午,该男子来到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投案自首,对于朋友圈的言论,该男子直言:“一时冲动就做了错事,太后悔了。”民警在讯问中了解到,该男子姓覃,住在东环大道某小区内,门前是刚建成不久的静园路,平时车流量较少。3日晚,他因将车子不按规定停放被交警处罚,一时气不过就在朋友圈发了辱警的言论。言论发出后,他也收到了几个朋友的留言,都是在劝说他的。冷静下来后,覃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将辱骂交警的言论删除了。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覃某在3月到5月期间,在静园路上因为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被交警部门处罚了三次,不仅违停,覃某的车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的情况。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桂中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新闻推荐
说到读书,不由想到一个老话题,读书无用论。我有两个老乡,一个孩子读完初中就出门打工了,这位老乡的“读书无用”理由,是建立在经济成本回报基础上的认知,考取大学也是打工挣钱,不如让孩子早点出门打工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