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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真相岂是舆论审判

济南时报 2018-04-09 14:09 大字

□本报评论员 孙立忠

沈阳事件已上升为公共事件,作为当事人的沈阳处在了舆论风暴之中,其对三所大学“拿‘师德\’说事”提出异议,连发五问:这种定性靠什么?哪个正式决定上有这个结论?哪个事实支持这个结论?难道仅仅靠舆论左右?仅仅凭某个人采访中的回答?与此同时,有人觉得,在真相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的情况下就对沈阳进行舆论轰炸,不无舆论审判之嫌。

“舆论左右”,“舆论审判”,都是说的舆论问题。舆论的威力惊人,已被置于炉火之上的沈阳,滋味想必好受不了。不过,一看有炙烤,就称是舆论审判,似乎还是有些武断了。

如今正是自媒体风生水起时,在这样的时代,舆论显然更加容易形成了,蝴蝶扇一下翅膀,马上就变成了飓风。很多时候,舆论之所以形成,其实是为了追问真相,这次也不例外。追问真相的舆论汇成了滚滚洪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声势难免惊人,但不能因为惊人,甚至有压倒之势,就说舆论在审判。而拿沈阳事件来说,追问真相怎么能说就是舆论审判呢?

逝者难以再生,真相完全显现大约很难,但就在持续的追问中,部分真相还是呈现了出来。从北大披露的当年给予沈阳的处分决定来看,在师德问题上,沈阳的确是有亏的。女生高岩的自杀身亡,与他不当的行为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

在追问真相的过程中,人们看到的远不止这些,其他诸如校方当年在处理高岩自杀悲剧上的值得商榷之处、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等,也都是刺目的历史与现实。

真相虽然仅是冰山之一角,但已然足够触目惊心,令人深思,促人警醒。所以,舆论追问真相是有价值的,其间所体现的,是世道人心,是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和追求。

在这场舆论风暴中,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追问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所在,当焦点事件出现时,当然就要有所作为。同样,也不能因为新闻媒体的报道而让舆论更显波澜壮阔,就要给其轻易扣一顶舆论审判的帽子。

追问真相,也就是逼近事实。但这并不是说,新闻真实就是法律真实,就是客观事实,囿于调查权限、手段等方面的劣势,记者所能追寻到的新闻真实,是低于司法机构所能探究到的法律真实的。新闻媒体在确保新闻真实上所能做到的,就是穷尽手段进行调查,平衡地呈现各方态度,客观全面地报道。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地靠近法律真实以及客观事实。在对沈阳事件的报道中,新闻媒体正是恪守了这样的原则,既广泛采访举报者及知情者,又给沈阳以发声的机会,力求公正。

遵守新闻操守,有诚意无恶意,这样的真相追问,难道不应得到鼓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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