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称沈阳曾被警方定性“违反师德” 出示当年对其警告处分决定;此前沈阳曾为师德一事“喊冤”
近日,有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北大中文系教师沈阳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北大经核查后于8日向社会公布1998年对沈阳的警告处分决定。同一天,北大召开反性骚扰制度研究专项会议,将推动建设校园反性骚扰制度体系。
沈阳曾被认定“违反师德”
8日,北大校长林建华主持召开了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专题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安钰峰和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安钰峰通报了近期有关情况。相关网络信息出现后,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复核工作,调取了当年的档案材料,向当事和参与处理此事的中文系与校纪委领导进行了解。经查,1998年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治安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于1998年3月作出了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论,其中涉及到沈阳行为不当、违反师德,同年7月,中文系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事实和调查结论,决定给予沈阳警告处分,并报学校批准,随后在中文系召开全系教师大会,通报了学校和中文系的处理决定。
当天,北大在网上贴出了《北京大学关于给予沈阳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有媒体记者7日下午通过短信联系到沈阳。针对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的声明,沈阳回复称:“我想发出一个弱弱的呼喊:三个大学都拿‘师德\’说事。请问,这种定性靠什么:哪个正式决定上有这个结论?哪个事实支持这个结论?难道仅仅靠舆论左右?仅仅凭某个人采访中的回答?这太可悲了吧!”
据报道,沈阳目前供职的南京大学文学院7日在声明中称: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北大将建校园反性骚扰机制
记者从北京大学获悉,该校8日对《北京大学反性骚扰有关规定(建议稿)》进行专题讨论,以推进校园反性骚扰制度建设,更好地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良好的校园环境。
在当日举行的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专项会议中,就《北京大学反性骚扰有关规定(建议稿)》的适用范围、学校反性骚扰的机构设置,对性骚扰行为的投诉、调查、认定、处理程序及反性骚扰的教育与预防工作都进行了充分研讨。
据悉,今年初以来,北大组织了多个院系的专家起草了此份建议稿,并与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学校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多轮次讨论。该校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性骚扰。为维护师生的个人尊严和合法权益,学校将推进反性骚扰的制度建设,对师生进行反性骚扰宣传和教育。
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表示,下一步将在师生中征求意见,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尽快推动制度体系的健全和落实。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诉求和建设性意见,学校将及时研究,努力在师生共同参与过程中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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