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管理局:坚持“五抓五促” 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
油坊台子安置区鸟瞰图陆旭东 唐世强
近年来,市房产管理局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把握关键环节,坚持“五抓五促”,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2014-2018年,我市共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改造14979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
抓方案制定 促合理惠民
在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让利于民,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合法诉求和正当利益,在最大限度内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高州路片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创新工作思维,启用“预征收”改造模式,征迁协议签约率、房屋拆除率均达到100%。既大大缩短了征收时间,又化解了拆迁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提升了城市功能和形象。
抓征收过程 促公开透明
项目改造前,利用电视台、宣传单等形式对房屋征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宣传法律、讲解政策,让被征收人对相关征收政策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改造过程中,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评估结果等情况及时公布,确保居民全程参与征收过程,对操作程序清楚、对安置房型清楚、对补偿标准清楚、对居住环境清楚、对发展前景清楚,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抓政策引导 促转型升级
出台《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加快宜居幸福现代化空港新区建设步伐的意见》(胶政发〔2017〕75号),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在制定补偿政策时,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比例,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此举对于消化我市库存商品住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抓工程建设 促顺利回迁
通过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工期推进,确保及时交付,居民按时回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将安置区建设与周边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为老百姓打造一片舒适放心、绿色环保、幸福宜居的生活片区。
抓规划引领 促科学发展
强化改造计划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我市棚户区改造3年计划,统筹兼顾、分类实施,针对不同区域项目制定相适应改造措施。对老城区零星片区及房屋密度较大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以政府投资、货币安置为主,拓宽旧城区发展空间;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城边村、园区村,主要以市场运作、房屋安置为主,在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同时,为村集体经济后续发展注入活力。2018-2020年,我市计划改造0.98万户,惠及百姓近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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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范围:
我市棚户区主要包括规划区内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建制镇驻地棚户区。
1.城市棚户区:指城市建成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的区域。
2.城中村:指城市建成区内,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原农村居民未转为或部分转为城镇户籍,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管理的区域。
3.城边村:指在城市规划区以内、建成区以外,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管理的区域。
4.建制镇驻地: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因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原则:
1.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分步组织实施。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
3.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认真摸底,针对群众实际困难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把好事办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在征收、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将居民关心的改造方案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4.规划先导,全面统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坚持规划先导,成片区改造,统筹建设进度,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商业、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要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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