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离婚 我们不要吵闹 ◎杨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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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陷入离婚的漩涡
婚姻让两个陌生人走到一起,按理说应该是幸福美满的,但有太多的因素导致人们离婚了。我们身边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很多闹离婚的夫妇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这个时候,有人支招,婚前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能够避免纠纷,让处在离婚漩涡中的人能够理智地处理婚姻财产,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两个公证到底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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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与离婚协议
●案情回放: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但小霖的心情却还像寒冷的冬天一样沉重,她很担心自己的闺蜜小莹,因为小莹告诉她,自己和老公小陈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两个人准备离婚了。小霖一想起死战到底、鱼死网破的离婚场景就头疼,所以一有空小霖就去陪着小莹,想方设法地去开导她,“是不是真的哟?你们协商好没有?”“难道我骗你不成?我们都协商好了。”
见好友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小霖决定陪小莹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免得小莹伤心难过。这一天,小霖和小莹碰头后一起上了出租车。车到目的地,小霖愣住了,“这是哪儿哦?!离婚不是应该去民政局吗?怎么来到公证处了?这是怎么回事?”
“小霖,忘了给你说,我跟小陈商量好了,先到公证处将我们两个的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小霖很疑惑,正想小问莹为什么要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迎面看到小陈也到了公证处。虽然很茫然,小霖还是跟他们俩一起走进了公证大厅。
公证员接待了他们,听小陈讲了一下情况后,公证员仔细看了一遍两人起草的《离婚协议书》。
公证员问:“两位当初结婚的时候对财产有什么特别约定吗?”
小莹回答到:“我们当时办理了《婚前协议》公证。”
“《婚前协议》公证?你们还签了《婚前协议》?”小霖惊讶地问小莹,“是不是小陈你逼小莹签的?你怎么可以这么欺负人?”
估计有人一定和小霖一样,想要问一问:什么是婚前协议公证,什么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吧?那么什么是婚前协议公证?
●法律解读:我们先来看看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签订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事先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然后双方到公证处,将双方协商好的婚前协议进行公证。
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但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要签订婚前协议,认为太伤感情。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新的婚姻法修正案的通过,使得人们对待婚姻关注的内容也更丰富、更实际一些,婚前协议近年也越来越多地被普通老百姓提起。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后,很多人会意识到维护个人财产的重要性,为此签署婚前协议,并办理婚前协议公证。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
说完了婚前协议公证,我们又来说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离婚协议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对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也就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当事人双方往往提交的离婚协议的内容都很简单,有的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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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离婚现场
●案情回放:
小陈看着这么激动的小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小莹出面解释说:“小霖,婚前协议公证是当初我要求小陈来办理的。当时我就是不想让那些物质上的东西影响我们的婚姻,所以才想着办理一个婚前协议公证把这些事情都处理好,然后安安心心地嫁给小陈。这些年来其实小陈一直对我不错,只是后来大家工作都太忙了,见面时间越来越少,沟通也越来越少了,我们才决定和平分手的。”
小霖听小了莹的话,虽然不是太懂,但看两个人都很平静,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两人协议将婚后小陈与小莹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和一辆车留给小莹,婚后购买的另一辆车留给了小陈。在公证员的引导下,小莹和小陈很快办理好了公证手续,拿到了公证书。没有想象中的吵架、哭闹和纠缠,两人的离婚在一片平和中解决了。
虽然案例中的小莹和小陈和平分手了,但对于想要签署婚前协议的人,这里还有几点注意事项。比如,哪些财产可以在婚前协议中进行约定呢?在签订《婚前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如果结婚前没有办理婚前协议公证,结婚以后可以办理吗?我们对这几个问题一一解答一下。
法律解读:一、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在签订《婚前协议》的时候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下列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如果结婚前没有办理婚前协议公证,结婚以后也可以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约定,并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方法跟婚前协议公证的办理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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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夫妻的财产分割
●案情回放:
这里还有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现在好多人买房都是按揭买房,夫妻共同还款,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买,离婚时贷款尚未结清的房屋应该怎么分割呢?
●法律解读:如果双方协议将房屋分割给其中一方,这个时候就需要到银行变更主贷人,一般而言,银行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是否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
另外,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例如,对房产权属的分割需要当事人及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但是大多时候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相关链接
这些财产如何分割
我们知道现在的夫妻财产,除了房子,可能还涉及到存款、股票、股权等,在涉及到存款、股票等其他财产方面,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还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分割归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罗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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