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追?度在哪? 河北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开庭
图为河北滦南县人民法院外景。12日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在这里进行公开审理。 白云水 摄
中新网唐山2月12日电,备受关注的河北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12日在此间滦南县人民法院开庭,该案追赶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成为案件争议焦点。
2017年1月9日,唐山小伙子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的张永焕,追出20多公里后,被追赶的张永焕跑上了旁边的铁路,被迎面而来的火车撞击身亡。10个月后,朱振彪收到起诉书,张永焕的儿子张殿凯将朱振彪告上法庭。张家认为,朱振彪的追击行为导致了张永焕的死亡,向其索赔60.98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因为张永焕交通肇事受伤的张雨来起诉了张殿凯,要求赔偿损失。
朱振彪从“见义勇为”变成了“杀人凶手”,案件引起公众热议,一些网民认为朱振彪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也有观点认为他过了“度”。“应不应该追?追的度在哪里?”当事人及家属都希望尽快“要个说法”。
图为河北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庭审现场。 白云水 摄
事件发生在唐山市曹妃甸区迁曹铁路段。据朱振彪视频显示、相关目击证人回忆和曹妃甸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证明,开着车的朱振彪见到骑摩托车的张永焕“肇事逃逸”,而后进行追赶并报警。根据朱振彪录制的视频显示,其曾劝说张永焕自首,张永焕有持刀自杀、撞车自杀等意图及自首意愿。张永焕沿滦海公路“逃逸”,而后跑上铁路,期间,朱振彪曾劝说张永焕自首,并脱下黑色羽绒服外套,朝火车挥舞,试图引起火车司机注意,让它停下来。
据了解,朱振彪,29岁,曹妃甸区人,退伍军人,曾当过两年武警。此次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热议。舆论最大的争议在于“应该追到什么度为止”。朱振彪觉得有点委屈。“当时觉得他就是威胁。如果抓小偷,小偷威胁一下,大家都不抓了,行吗?”他找了律师,想为自己讨个说法,“让法律和大家都来评评,我做的到底对不对。”多位村民对朱家给出了正面评价。
张永焕,54岁,滦南县人,经历坎坷,有人揣测,家庭变故可能导致他有心求死,但是其多位亲属否认了这一猜测。2017年1月18日,在滦南县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上,双方当事人和律师交换了证据。“在追逐的过程中,他(朱振彪)多次辱骂、恐吓,给他(张永焕)造成了心理压力,最后死亡。”张永焕的家属看了朱振彪拍摄的视频,认为他的追逐行为超出了限度,“不是见义勇为”。
和张永焕撞车的人,叫张雨来,53岁,曹妃甸区渔民。车祸后,他的腿瘸了,头一直疼。就诊记录显示,他的左眼眶视神经管外侧壁骨折、颧弓骨折,多发挫裂伤口,伤口深达肌层。根据曹妃甸区交警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天上午张永焕驾驶摩托车行至水产门市门口,与张雨来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张雨来受伤,后张永焕驾车驶离现场。经认定,张永焕存在逃逸行为,负主要责任,张雨来没有驾驶证、车辆未登记,负次要责任。张殿凯起诉朱振彪后,张雨来起诉张殿凯,张雨来说“现在他跳出来起诉,我也要找他赔偿。”2017年12月,他花了三千块找了律师,起诉张殿凯,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有网友觉得逃逸者都声称要自杀了,不应该再追。也有网友表示,如果以后犯罪分子表示“警方再追我就自杀”的话,那么是不是警察就不追了呢?是不是以后警察都不用追犯人了,就因为怕犯人在逃跑的过程中自杀呢?
(原题为《“应不应该追?度在哪?” 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12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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