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谁家过年”,亲情互动要少些自说自话
浙江省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主治医生仇雅菊跟一位年轻女孩耐心聊天后发现,姑娘确实身体没病,是心病,患上了轻度抑郁症。“这对小夫妻是大学同班同学,毕业后留在杭州打拼生活。婚后第一年,为上哪家过春节,老家在浙江省内的她和老家在黑龙江的丈夫闹得不可开交。”(2月6日《钱江晚报》)
春节作为一个传统节日,阖家团圆成为人们共同的利益诉求与情感需要。在人口流动加速的现代社会,一些年轻夫妻和双方父母处在三个不同的场域;“回谁家过年”这道选择题,让他们纠结不已。回家过年原本是一件美事,有些却因为裹挟了意气之争甚至利益博弈,成为部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让夫妻双方大动干戈。
到对方父母家过年,可能会有气候、饮食上的不适,或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在自己的父母家过年,可以释放“真我”,到对方的父母家中过年,往往又要增添“儿媳妇”“女婿”的社会角色,受到各种束缚,接受各种考验,又要戴上面具成为“镜中我”,自然没有在自己的父母家过年那么轻松自在。
在传统习俗里,女方只要过了门,就应该在男方家过年。这种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有两个隐性的前提条件,一是社会流动程度低,二是家庭结构多元化,每一家都有多个子女。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增强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那种认为“一定要回男方家过年”的价值观念,说到底是背离时代潮流。一方面,伴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一旦女儿远嫁,只有“独苗”的空巢老人,同样渴望阖家团圆的精神慰藉;另一方面,在社会分工和家庭分工之中,“她力量”逐渐彰显,凭什么要忽略、漠视女方回家过年的需要?
不论是有条件的家庭接双方父母一起来过年,还是想方设法两边都兼顾,抑或今年男方家明年女方家,回家过年本质上是一种亲情互动,要少一些自说自话,多一些换位思考与互相体谅;夫妻双方要经过平等协商,得出一个兼顾双方利益诉求的最佳方案,切不可自弹自唱,通过牺牲对方来成全自己。 (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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