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现身法院正式起诉黄毅清诽谤
近日,黄奕前夫黄毅清在网上评价马苏等演员的性格以及私生活,此举引发马苏不满。1月12日下午,马苏本人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黄毅清的起诉状。
昨日下午1点半,马苏来到海淀区法院,签署了起诉黄毅清的诉状和文件。根据诉状,记者发现与以往的名誉权纠纷不同的是,此次,马苏提起的是诽谤罪的自诉,要求法院刑事审判庭认定黄毅清构成诽谤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自诉案件的原告,马苏起诉称,被告人黄毅清于2018年1月9日20:33、1月10日22:01、1月11日00:11、1月11日16:22、1月11日17:54、1月11日21:03先后6次在其新浪微博(用户名:AndyHYQ;域名:https://weibo.com/mcdaddy)中公然捏造自诉人吸毒、卖淫等虚假事实,贬损马苏的人格,破坏其名誉。
前述微博在极短时间内被大量点击、浏览、转发。截至马苏提起自诉时,前述每条微博的点击、浏览次数均远超5000次,严重降低了马苏的社会评价,并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综上,马苏认为,被告人黄毅清公然捏造事实诽谤她本人,且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马苏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诉至海淀区法院,望判允诉请。(王 巍)
新闻推荐
为什么高潮和结尾会在评价中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呢?因为当我们评价一段经历的时候,决定评价高低的并不是当时每一刻的真实体验,而是我们对这段经历的回忆,因此在记忆中最为清晰的高潮和结局则扮演了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