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12名汽修厂老板勾结定损员人为制造车损骗保 均被判刑
澎湃新闻4日从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与骗保有关的诈骗案,分别判处14名被告人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
14名被告包括12名汽修厂老板与2名保险定损员,他们相互勾结,甚至借车“假撞”,联手为不同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在定损后送入指定维修厂维修,从中骗取保险公司保费。
2017年4月,中国人保上虞支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公司核查发现,疑似多起事故存在伪造作假嫌疑,涉嫌骗保金额4万余元。
相关事故主要发生在2015年至2016年,共计7起,它们有多个特殊的共同点:事故都发生在监控盲点,时间都是晚上;而事故原因基本均为车辆开出车位剐蹭过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
最蹊跷的是,在上述案件中,多起事故案件竟然均为同一辆车,同一个驾驶员或车主,连报案的电话号码也多次重复。
人保上虞支公司还与其他保险公司沟通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车辆车主也先后在其他保险公司进行过报案理赔。
在人保报案后,当地先后又有4家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
警方介入调查后,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后公诉机关指控14名被告涉嫌诈骗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近30万元。
涉嫌诈骗的被告人中,涉案最多的章某某伙同他人诈骗作案14起,涉案金额5.8万余元。祝某,之前是人保上虞支公司的定损员,为16家汽车修理企业在车辆定损、理赔进度上给予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6.5万余元;此外,祝某还伙同他人诈骗作案3起,涉案金额2.718万余元。
警方调查显示,相关被告人作假骗保的主要手段便是用本就需要简单维修的在保内车辆,利用监控盲点伪造事故,造成车辆车损假象,随后伙同保险公司定损员开具车辆定损单。利用自身开设汽修厂的优势,虚报价格,待开出修车发票后,混到理赔资料里,申请理赔。在定损过程中,定损员会根据定损价格获得由汽修厂送出的“好处费”。
除汽修厂老板外,涉案的原保险公司定损员除犯诈骗罪外,还被法院判定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并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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