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辆电动自行车等待车主领走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孙天健)昨日记者在青秀山公安分局东盟警务站看到,180辆电动自行车被铁链锁住放置在警务站周边。据悉这些车辆是民警在防控行动中查获的问题电动自行车,有的是被盗车辆,有的手续不全,还有的是市民外出忘记锁车被民警推回代为保管,这些车长时间无人认领,青秀山公安分局呼吁车主快来领车。
今年初以来,青秀山公安分局把打击偷盗电动自行车作为民意警务之一来抓。同时加大对辖区路面巡逻防范力度。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部分车主粗心大意,往往把车停在街边,忘记拔车钥匙或不锁大锁便离开。记者在青秀山公安分局东盟警务站警方车辆认领登记册上看到,密密麻麻10多页纸上已认领的车辆有1300多辆,其中90%的车主是因为忘记拔车钥匙,发现自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便报警来领走的。
民警提醒,防止电动自行车被盗,外出办事千万要记得锁车、锁大锁和拔车钥匙。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和摄像头监控的范围内。有条件的应该给电动自行车安装地网芯片,发现电动自行车不见后要及时报警。警方还提醒,电动自行车不见了不报警,日后或许会惹上官司。记者了解到,外地已经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在湖南有人疏忽大意忘记锁车和拔车钥匙,被小偷把车骑走,随后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小偷受伤严重,车辆受损。在这起交通事故认定中,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小偷因慌不择路骑行造成交通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事后,在这起民事纠纷赔偿案中,法院审理认为,电动自行车车主没有妥善保管车钥匙,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过错程度、原因大小,法院判车主在这起赔偿案纠纷中承担2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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