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时代如何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乱象
佛前万元一炷香,是信仰行为还是借机敛财?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是否禁止一切经营活动?如何消除清净庄严佛教道教场所的商业逐利乱象?
近日,记者针对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和中国佛教协会、道教协会负责人。
直指商业化乱象
2013年,山西五台山查封两个非法敛财“黑寺庙”;2014年千年古刹潭柘寺内“功德箱”鱼目混珠变成上市公司“小金库”……种种乱象频被曝光,引发舆论关注。
最突出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是“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地方以发展旅游产业、带动经济发展为由,将名山古寺“圈”入文化旅游景点,从而抬高门票价格;非宗教活动场所大肆兴建庙宇宫观,耗资巨大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通过助推宗教热,打造旅游景区。
一些非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或组织,雇佣假僧假道,乱烧香、乱放生、乱设功德箱,非法开展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例如烧香、放生本是佛教道教信众常见的传统信仰行为,但诱导游客和信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等就属应当治理的行为。
此外,一些组织或个人将寺观视为牟利工具,进行承包经营,甚至将其作为企业资产推向资本市场,受到社会舆论诟病。
厘清“合规经营活动”边界
无论是今年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还是此次发文,都对寺庙宫观“合规经营活动”作了明确规定:“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佛教道教用品、艺术品和出版物,开展与其宗教宗旨、习俗相符的经营活动。”
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为了维持正常运转,除接受宗教性捐赠外,也可进行必要经营活动,比如开设法物流通处、经营素餐馆等。
“只要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场所的自养或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就是符合历史传统且被法律政策允许的。”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次文件中也对此予以明确,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说,出售生动形象的佛教文化产品旨在向大众传播喜闻乐见的佛教文化。规范经营中,其标准定价应是成本价而不是为盈利。
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表示,道观经营要自觉熟知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应规定厘清边界,积极探索道教自养经济新模式。
在允许合规经营的同时,意见也提出要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要引入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公开,以适当方式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
找准症结联手施策
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成因深刻、复杂,内因在于佛教道教人才建设滞后,有的教职人员戒律松弛、教风不正,在社会不良风气裹挟下追逐名闻利养;外因在于商业资本介入,将人们的信仰需求视为商机,将寺庙宫观变为一些个人、组织或地方政府的牟利工具。
对于不容忽视的内因,意见提出支持佛教界道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抵御商业化侵蚀的能力。
有关负责人表示,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不仅牵涉面广,而且利益纠葛复杂。因此,意见强调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住建、文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监管和治理力度,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场所和组织,其主管部门负主要治理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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