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时速调执结8年持久案
本报天等讯 日前,天等法院巧用上门探访交流、执行调解的方式,用两小时巧妙速调执结一起多年执行未果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09年2月,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被害人家属4万余元。但刘某认为自己已经坐牢,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天等法院依法扣划了刘某存款7600元,但该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款。由于当时刘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15年6月依法对该案终结执行。
结案之后,法院持续关注该案的执行,主办法官不定期到村里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将该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头像,以及追究拒执罪等案例向其展示,前后累计探访交流十余次。最终,刘某委托其父与张某出面和解,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一次性付清1.9万元赔偿款,双方化解矛盾握手言和。(黄文漫 梁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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