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海南一交通规费征收员毒驾酿事故致一死二伤,被判刑2年

法制网 2017-11-17 16:31 大字

法制网海口11月17日电 王某现年42岁,原系海南省某局交通规费征收员,其在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伤、三车受损,其逃逸后又投案自首,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74.12万元,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2017年3月29日9时许, 王某驾驶宝马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海口市琼山区五指山南路与大英山西五街交汇处,与驾驶电动车的被害人陈某雄(承载着被害人谢某兰)相撞,王某没有停车,又追尾碰撞到被害人吴某容驾驶的机动车,致三车受损,陈某雄、吴某容倒地受伤,谢某兰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兰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陈某雄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经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雄、谢某兰、吴某容无责任。经检测,王某尿液检测结果呈冰毒阳性。 

(原题为《海南一交通规费征收员毒驾酿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伤被判刑》)

新闻推荐

陪客户喝酒喝死 算工伤吗?

○○记者李澜有这样一个案例:章先生是某公司员工,受该公司经理的指派,去陪一群重要客户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酒席散后,章先生在归家途中出现呕吐、休克症状,该公司经理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