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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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运行模式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宏山形象地比喻为“调解超市”。
在调解中心,记者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今年6月27日,陆某驾驶小型轿车和骑自行车的宋某相撞,致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事故认定陆某负全部责任。7月14日,双方当事人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中心立即交办给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由陆某一次性支付给宋某亲属人民币90万元。宋某的亲属感慨地说,原以为要走诉讼的程序,费时、费力、费钱,双方还易激化矛盾。现在诉讼需半年左右的纠纷,调解中心半个小时就全部了结,人民调解真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政府保障到位减少行政干预
根据工作流程,中心受理分流室统一接待群众,受理分流处理,交办督办。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结,将调解结果反馈至调解中心;对调解不成的,调委会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程序解决纠纷。调解中心形成受理、调解、诉前调解、法律援助、司法确认、诉讼审理一条龙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加强与县法院诉前调解平台多元化纠纷解决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网上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中心与县信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阳光信访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网上案件转交办理。
中心每个调委会设专职调解员2至3名、辅助人员1名、警务人员1名。专职调解员由县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聘任,由在职或退休的司法工作人员、教师、政法干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他们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县调解中心年度业务经费、办公经费、人员补贴及调解个案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全额保障。中心挂牌以来,县财政提供54万元的办公经费。
提起这样做的好处,宋超说,政府搭建平台,建设高标准的阵地,全力提供保障;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放手放权,让一线的调解员承担调解重任,尽量减少行政干预,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数据显示,调解中心自5月初挂牌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52起,其中咨询101起,受理案件151件,调解成功132件,涉及案件金额2006.9496万元,达成协议金额616.702万元,司法确认10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制逐步形成。
全国模范调解员张友才统计了一个数字:经过人民调解成功的纠纷占80%,不满意再走司法程序的纠纷占20%。
“事实证明,人民调解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成为维稳的重要屏障。”宋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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