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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洒水生矛盾 抡铁棍打伤工友

淄博晚报 2017-07-07 10:49 大字

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李琳卓健)同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的工友李某和王某,因地上洒满水影响施工一事发生争执,王某将李某头部打伤。记者昨日获悉,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并耐心调解,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7月4日15时许,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龙泉镇一建筑工地有人打架。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头部被打伤,鲜血流了一脸,旁边的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正急得不知所措。民警立即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将打人的男子带至派出所展开调查。

经询问,受伤的男子李某在工地负责开水泥罐车浇筑混凝土,50岁左右的男子是浇筑混凝土的包工头王某。当日15时许,李某开着水泥罐车在工地上浇筑水泥,在浇筑过程中,另一名员工往其开的水泥罐车里浇水,在浇水过程中,有许多水洒在了地上,地上弄得泥泞不堪。王某看到后,便没好气地说:“你洒这么多水,还怎么打混凝土,影响了工程进度你负责吗?”李某连忙解释:“这不是我洒的,你找我干啥。”王某说:“不是你洒的,可是往你的车里洒水。我不找你找谁”。

为此,两人发生争执,进而撕打在一起,在撕打中,王某顺手拿起一条铁棍朝李某砸去。李某躲闪不及,头部被打伤出血。王某看到后连忙住了手。王某遂拨打110报警。

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根据两人是同事的实际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双方做工作,终于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在此,民警提醒,同事之间一定要和睦相处,互相照顾,互相谦让,遇事多商量,出现矛盾可以通过领导、政府部门或法律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切不可一时冲动,意气用事,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否则,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越弄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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