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无人驾驶上路?创新不是法外之地

山东商报 2017-07-06 14:03 大字

5日上午的2017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创始人李彦宏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的情景。在视频中,李彦宏称自己刚刚上五环,正在前往会场的路上,“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整段视频约1分钟长。(7月5日《澎湃新闻》)

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BAT之一的百度,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就是放在无人驾驶汽车业务上。作为百度创始人的李彦宏更是利用各个机会,不遗余力的宣传和推广无人驾驶汽车,这本身无可厚非,也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是,李彦宏不能以违法方式宣传和推广无人驾驶汽车,科技创新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享有特权,李彦宏或者说百度这种以身试法行为相当不可取。

或许百度自认为自己生产的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已经很成熟,非常安全。但无人驾驶汽车至今仍然处于研发、测试阶段,无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尚未得到保障,还不算特别成熟、稳定,没有实现商用。百度智能汽车事业部总经理顾维灏载着百度创始人李彦宏,直接驾驶无人驾驶汽车上路、上高速,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是进行路测,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一旦自动驾驶失控,发生意外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会对道路上其他行驶车辆造成巨大危害。

从法律角度说,百度顾维灏驾驶、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路、上高速,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违规,属于一种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而在目前,无人驾驶汽车跟各地常见的老人代步车一样,都不能进行相应的车检,也不能上牌照,意味着压根就不能上路行驶。

另一方面,从顾维灏驾驶无人驾驶汽车的驾驶过程来看,一些具体的驾驶行为也涉嫌交通违章,依法需要接受处理。比如,在驾驶过程中,疑是存在压实线行为,对驾驶员可以扣3分,罚款200元。

当然,应当看到,发展无人驾驶汽车是大势所趋,这是时代发展的方向,绝对不能因为法律法规的滞后阻碍了这种趋势,对于这一点政府部门和全社会都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因此,人大、政府应当以李彦宏以违法方式宣传无人驾驶汽车事件为契机,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除对无人驾驶汽车的不合理限制,为无人驾驶汽车路测保驾护航,最终实现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和商用的合法化,这也是我国抢占无人驾驶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的要求。

何勇

新闻推荐

斑马线前 “车让人”现状不容乐观

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斑马线前,人车相遇,要么车辆礼让行人,要么与行人抢行,而后者常常是致乱、致堵、致祸的原因。近日,记者走访市区街头发现,在路口绿灯时,右转弯车辆不减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