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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犯罪分子总“瞄准”农村群众?

资阳日报 2017-06-22 08:12 大字

□ 谢凤

《以 “加工”为名骗取金银首饰 父子双双被拘留》《6男子多地碰瓷20余起》,两起案件有一个共同之处:作案目标为农村群众。这些案例让人在痛恨犯罪分子的同时不由深思,为何犯罪分子总是“瞄准”淳朴善良的农村群众?

犯罪分子屡屡得手,折射出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的淡薄。细读案例可以发现,跳出骗局,离不开一个“法”字。只有在受害群众自身醒悟并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犯罪分子才能被绳之以法,群众损失才能被追回。一言以蔽之,遭遇意外或者骗局,运用法律手段,按法律程序解决相关事宜,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广大农村地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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