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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职业化乞讨,不宜一刀切

华西都市报 2017-06-15 04:06 大字
◎李晓亮

“现在的地铁乞讨者,有许多都是职业的,互相之间还建群在网上沟通乞讨信息。”13日上午,记者从武汉地铁安保部获悉上述消息。当天在2号线汉口火车站站厅内,武汉地铁再次举行倡议活动,呼吁市民抵制地铁乞讨。(武汉晚报)

这个职业乞讨全国联网的“云共享”,可能是媒体首次聚焦,但细想,确也在情理之中,几乎是必然的。遥想一下,哪怕是武侠里“九指神丐”叱咤江湖时,各个分舵,也都是互通有无,紧密联系的。虽然现在没有真正“丐帮”,以行乞为业的职业乞丐有小团伙,也极为分散,但是现在有手机有网络。对于所谓“月入过万”的职业乞讨者,车房可都有,又何况手机?

适时共享交流,移动迅速,哪里防守薄弱,就群聚此地,短期“捞够本”,一旦加强管控,就立马转移到下一个战场。这如行军打仗般的灵活操控,相比之前个体单打独斗,规模化信息化组织性和机动性更强。有个不中听的比喻,如全面集结,单点突破,所过之处,不就如“蝗灾”一样么?

面对这种信息共享武装起来的职业乞讨群体,我们必须细化应对之策。首先还是最基本的定义,何为“职业”?如何应对?这个原始理念问题不解决,后续举措都会失效。乞讨是基本权利,并不违法。哪怕是手足健全,愿牺牲尊严,以乞糊口,你可以不理解不支持,却也不能强硬干涉。而所有针对乞讨的管控,都有严格限定,或是诈骗、骚扰性质的职业乞讨,或是地铁、车站等特殊场合。

明确之后,除非“全面禁乞”,乞讨就不可能消失——就算禁,或也难操作。那么管控就只能细化为,针对以欺诈、骚扰强制等手段非法牟利的职业者,而非挣扎在生存线,需要救助的真正乞讨者。

明晰定义,执法有据。同样信息共享,提高针对性和预见性,社会也需形成共识:这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的全面禁乞,或对乞讨本身的管控,而是对以乞之名行违法之举的乱象进行整治。然后据此提高个人鉴别力,不是铁石心肠,而是火眼金睛。让妄图以此为业甚至发财致富的职业者生意难做,这是杜绝乱象的根本。而执法方面,则是全国协同共治,鉴别和惩戒标准上同步,让他们法网难逃,无处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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