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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致73人死亡特大滑坡案宣判 45人获刑

三秦都市报 2017-05-06 06:01 大字
  据新华社电4月26日至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山区人民法院、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深圳市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所涉10件刑事案件。5月5日下午,该案继续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上述案件涉及的26名直接责任人员和19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以下简称红坳受纳场)发生了特别重大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8亿余元。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益相龙公司董事长龙仁福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余人等均受不等刑罚。法庭上,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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