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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警钟长鸣——“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的反思

资阳日报 2017-04-29 10:13 大字
□ 本报评论员  冯余冬

4月30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交通出行,安全第一。然而,在当下,面对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数万人死亡、10多万人受伤的严酷现实,我们的确当反思、当警醒:反思行路驾车陋习,让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近年来,随着汽车爆发式进入家庭以及驾驶员队伍体量日益庞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社会的主要公害。有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为19440万辆,我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数超过3亿,居世界第一,同时还在以每年3000万人左右的速度增长,说我国已经进入汽车社会,一点也不夸张。但是,我们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据统计,仅仅去年,我国交通事故就近30万起,共致5.1834万人死亡、16.828万人受伤,也稳居世界第一。有鉴于此,为了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从2010年开始,把每年的4月30日确立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旨在引导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明日,是第八个交通安全反思日,那么,我们应该反思些什么呢?

汽车驾驶员当反思。毫无疑问,在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中,汽车驾驶员分量最重,因而负有维护交通安全更大的责任。当你驾驶汽车在城市里、高速路上、乡村道路上疾驶时,你是否意识到,除了给自己带来出行的方便外,这动辄上千公斤快速运动的“铁家伙”稍有不慎,就可能变成“杀人”的利器?当你在为某次闯红灯、某次超速没有被抓拍而暗自庆幸,为某次酒后驾驶躲过了交警检查而自鸣得意时,你是否想过,这其实已经埋下了可怕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这绝非危言耸听。有数据表明,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其中尤以严重超载、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闯红灯等最为突出。违规违章驾驶,说轻一点,是视交通法规为儿戏,说重一点,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背后折射出的是规则意识和生命意识的淡薄、缺乏对生命的敬畏。要知道,交通规则是交通安全的根本保障,而几乎每条规则都是以惨烈的交通事故、淋淋的鲜血乃至宝贵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因此,广大驾驶员朋友当反思、当谨记:遵守交通规则,革除驾驶陋习,尊重他人生命,也是为了自己。

公众当反思。不仅仅是汽车驾驶员,某种意义上,我们每个人,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代步车驾驶者等等,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客观地说,当前交通事故频发,与人们的种种不文明交通习惯有关联性。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国式”过马路:斑马线上,不管红灯绿灯,撮够一群人就走。这其实是把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地。据统计,2012年,全国发生在斑马线上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有4000多起,造成近800人死亡。至于那些“勇”闯红灯、见缝就钻、横冲直撞、令人胆战心惊的电动车、摩托车等,更是司空见惯、屡禁不止,而因其导致的交通事故又是何等不值。不守交通规则,势必付出代价。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当反思、当谨记:维护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安全意识,守护幸福安康。

交通管理者也当反思。交通管理者是交通法规的执行者、交通秩序的维护者、交通安全的守护神,须臾不可或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严格执法、严管重罚非常必要,势在必行。但也要看到,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是由人们违法行为造成的,一些地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匮乏与不完善、某些县乡道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等,也是诱因之一。更为重要的是,面对不可阻挡的汽车洪流,我们的交通管理理念与管理体系、交通管理者素质等是否也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因此,交通管理者当反思: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如何做得更好?

“4.30”来了,我们当反思、当谨记。关注交通安全、改正各种陋习,遵守规则、珍爱生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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