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被捕
本报讯(记者李琴琴通讯员李守飞)今年2月份,林某在网上通过QQ、微信平台,发布低价抛售商品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4月20日,记者从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2017年2月份,福建省无业人员林某用虚假个人身份,在网上注册多个QQ、微信后,通过聊天时发布大量低价销售苹果手机的信息,引诱他人给其汇款。平川区某企业职工寇某无意间看到微信发布的信息后,联系林某购买苹果手机,双方通过微信协商,寇某就按照约定的价格给林某微信转账4300元。随后,林某逐步以手机涨价补款、垫付关税保证金等理由,多次共计骗取寇某11020元。寇某再次联系时,林某已从好友列表中将寇某拉黑并删除。期间,林某还采用同样的方法分别骗取陈某5000元、汪某3300元。
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企图通过所谓的捷径,抛出诱饵,设置陷阱骗取钱财,最终造成被害者财产损失,东窗事发,落入法网,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检察官同时提醒广大受害者要提高警惕,网络购物请走正规渠道,切莫轻信天上会掉馅饼的代购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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