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下发通告—— 严控青兰高速危险路段行驶车速
【本报讯】最近几天,定西、平凉、兰州等地接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4月20日,省公安厅下发了《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青兰高速1857至1867公里长下坡路段交通管理的通告》,要求青兰高速沿途相关交管部门采取严格控制行驶车速、设置明显禁令标志、合理设置监控设备、加强应急交通管理等措施,杜绝该路段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
通告要求各交管部门首先要严格控制行驶车速。机动车在此路段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其次因设置明显禁令标志。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该路段设置“严禁货运车辆驶入左侧车道”、“严禁货运车辆超车”、“严禁占用应急车道”等禁令标志,货运车辆行经该路段时,应当在高速公路右侧车道行驶。
同时要合理设置监控设备。公安机关在该路段每2公里设置1处具有摄像、测速功能的监控设备,发现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另外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因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及其他情况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驾驶人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停放;难以移动的,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组织车上人员迅速撤离高速公路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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