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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揭晓30个单位获评先进单位

池州日报 2017-04-20 1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钟斌)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政府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青阳县等30个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池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市政府安委办组织对47个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单位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30个单位被评先进单位。它们分别是:青阳县、贵池区、东至县、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区,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市监察局、市工商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旅委、市林业局、市经信委、市农委,省交控集团池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池州供电公司、池州市烟草公司、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电信池州分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中石化池州石油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公司。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以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升依法“铸安”能力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为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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