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男孩盗走家中钱 只为打赏女主播

淮河早报 2017-04-19 06: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现如今,各种网络直播愈演愈烈,网络主播的表演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宅男宅女”的认可,甚至影响到了年少的孩子。近日,平山派出所民警遇到了这么一起案件,13岁的男生为了打赏网络女主播,竟然将家中的钱偷走。

4月16日11时许,平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家住平山村的刘女士称自己藏在家里床底下的3000元现金被盗。民警立刻赶往现场,现场查看房间之后,民警发现,其它地方并未有翻动痕迹,门窗锁也没有被破坏,初步断定为熟人作案。

民警问及刘女士和谁一起居住,刘女士告诉民警自己离婚,带着13岁的儿子小周生活。问到小周时,刘女士连连摆手,称自己的儿子一向听话懂事,从未有小偷小摸的行为,钱绝对不会是小周拿走的。而民警询问小周近期学习生活的情况时,刘女士不无担忧地告诉民警,小周最近总是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上网,学习成绩也有些许下降,也逐渐不和自己交流了。

刘女士的话让民警加深了怀疑。过了几分钟,小周回到家中,一见到家里的民警,小周立即慌了神,民警见状便追问小周,很快,小周便向民警坦白了自己的行为。

原来小周最近迷上了网络直播,在某直播间认识了一个女主播“灿灿”,正值青春期的小周立即迷恋上了“灿灿”,并不断将自己的零花钱打赏“灿灿”,甚至不吃早餐。这两天实在没钱了,为了和“灿灿”继续聊,才将母亲的3000元现金偷出,用来打赏“灿灿”。

得知真相的刘女士十分生气,民警告诉刘女士,孩子在青春期应该正确引导,要走入孩子内心去关爱孩子,打骂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民警对小周的盗窃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告知他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不应该沉迷网络,并且建立在金钱上的爱情是不稳固的,小周表示愿意改正,将3000元取出还给母亲。

因小周盗窃的是家中财物,且未造成后果,小周也未满十四周岁,未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新闻推荐

公交车上遇小偷 医药费不翼而飞

本报讯(记者廖凌云通讯员张远)怀揣2000元到医院看病,不料公交车上遇到小偷,医药费瞬间消失。日前,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吕某(女)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