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发放津补贴 三名村官“栽跟头”
“变味”发放津补贴 三名村官“栽跟头”
本报通讯员 刘卫方
2015年6月,一条反映成县城关镇西关村六社土地出租存在问题的短信发到县委领导手机上,后被批转至县纪委进行核查。
调查组初次核实发现,土地承租协议等手续较齐备,软件资料也较完善。然而,随着调查组跟踪核查村集体资金去向、查阅会计账目、凭证,走访部分群众后,该村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浮出水面。
经核实,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西关村党支部书记王舟进、村委会主任宁小全、村委会副主任李保平共同商议,以误工补助名义,用村集体资金3.05万元违规给自己发放津补贴,王舟进累计领取1万元、宁小全累计领取1万元、李保平累计领取1.05万元。
调查之初,当事人认为平时除了村里正常事务外,镇里又安排了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经常加班加点,适当发点津补贴也是应该的。
针对3名村干部思想上的“疙瘩”,调查人员通过讲工作职责和纪律规矩,耐心细致地教育引导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表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不能因一己私欲而放松了纪律要求。
2015年12月9日,经成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舟进、宁小全、李保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我当上了村干部,但我却触碰纪律红线,受到了处分,现在感到十分后悔。”村党支部书记王舟进说,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坚守底线,不能碰的坚决不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尽心尽力为乡亲们做好服务。
【执纪者说】
集体资金自有用途,如何使用也有规定。如果手中有权,眼里有钱,而把纪律要求忘在脑后,就会错用权、错用钱。辛苦不是借口,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坚持原则,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闯“雷区”,不踩“红线”。(赵瑜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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