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 10个月盗窃13万元
本报讯(刘淋汭记者梅戈飞)近日,新都法院审理了一起疯狂作案的5人团伙盗窃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张某、陈某、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5年3个月、5年5个月、5年3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7千元、9千元、7千元;被告人王某作另案处理。
据悉,5人分工明确:张某、陈某、王某负责寻找目标;吴某负责冒充交警或运输公司有熟人,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盗窃其行李离开;代某则负责开车接应。2013年10月开始,该团伙就在汽车站等地四处作案,10个月内共盗窃13万余元。2014年6月19日,吴某、陈某、张某、代某正在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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