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东港区去年完成30个村房屋拆迁 超过过去8年拆迁量总和 村居协议签订率全部实现100%

黄海晨报 2017-03-20 10: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冯书琴)

3月17日,记者从东港区2016年度城中村拆迁改造安置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东港区共完成了30个村、1.15万处房屋的拆迁,超过过去8年拆迁量的总和,村居协议签订率全部实现100%,取得了城中村拆迁改造的阶段性成果。

从去年房屋拆迁安置情况看,2016年完成房屋拆迁的30个村居中,除3个村居全部实行货币化即时安置外,其余27个村居共有8680户居民选择了全部或部分产权置换,占总户数的76.3%。按照大片区改造、集中安置、统一配套的思路,27个村居共规划了16个集中安置区。

目前已有南王家村、厉家庄子、城南片区、新村4个安置区开工建设,近期开工的还有相家庄、七里片区2个安置区。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按照便于配套、便于安置、便于腾空土地开发利用、便于统一拆迁政策、便于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东港区打破原有各村居之间的行政界限,对地理位置相近、人文环境相似的村居进行统一布局,将隶属4个街道的68个村规划成20个片区,同一片区内的村居实行一个安置补偿方案、一个安置补偿标准。

严格执行一处合法规划房屋安置不超过180平米安置房标准。充分尊重拆迁居民个人意愿,拆迁居民可以选择全部货币化补偿,可以选择置换一套楼房,另一套实行货币化补偿,也可以选择全部置换2套楼房,最大限度地满足个性化需求。 

新闻推荐

见义勇为引起费用拟由加害人等承担,见义勇为引起费用拟由加害人等承担

公安部出台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