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元钱遭拒竟捅人男子被判死刑
借30元人民币遭拒后,珠海一名吸毒者竟丧心病狂连捅邻居20余刀,1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抢劫杀人的被告人翟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翟某携带一把匕首和一支胡椒喷雾,到邻居张某家借钱。借钱未果后,翟某恼羞成怒,于是拔出匕首向正在玩电脑的张某背部猛刺一刀,其后又在他起身挣扎时连捅二十多刀,直至受害者当场死亡不再动弹。
翟某从受害人张某处抢走人民币250多元、电动剃须刀、手机一部及平板电脑一台等物品后逃至该市平沙镇,珠海警方于次日将翟某抓获归案。
被告人翟某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对自己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在供诉中称自己几天没吃饭,反复提及将身份证和押金单押在受害人那里去借30元,受害者没借钱就起了杀心。
本报记者 杨晓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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