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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小时,办案民警都做了什么?

玉林晚报 2017-03-13 11: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韦绍楼)3月8日18时许,在福绵区成均镇百石村一道路上,一名小孩被摩托车撞倒受伤,肇事者驾车逃逸,群众迅速报警。案发16个小时后,肇事司机迫于压力,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肇事车辆艰难锁定

当日18时30分,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罗立文带领两名协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询问孩子伤情,小孩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围观群众说,撞到小孩的是一辆红色男装125两轮摩托车,驾车男子身穿红白相间的外套。

19时许,民警在事故现场四周搜索到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摩托车驾驶人撞到小孩后连车都不停就逃离了现场。但视频模糊,加上天色已晚,雨雾蒙蒙,很难看清车牌号码。

20时许,民警回到大队,将拷回来的视频放大、截图,仔细辨认。车牌前几位数字、字母是“桂K2C7”,但后两位数字,像是06或66、08。最后,对数字判断具有天赋的协警小李一锤定音:“都不是,我敢肯定是05!”大家细看,越看越像。按车查人,车主为庞某。

3月9日上午8时,民警打电话给庞某,直截了当地问他是否撞了小孩逃逸,对方沉默了一会,随即否认,说打错电话了。民警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庞某在附近某机械厂上班。9时,民警赶往该机械厂,向员工询问了解情况,但员工说没有庞某这个人,也不知情。

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民警打算去找厂领导,偶然发现厂房前有一块员工编号表,“庞某”的名字赫然在目。但是否就是肇事的庞某,还不能确定。民警联系到庞某的家属,将相关情况通报,还打听到庞某就在某机械厂上班。民警再次确认庞某当天未到厂里上班,暂时收兵,叮嘱厂方:庞某回厂务必通知警方。

10时30分许,民警打算去某厂蹲守,这时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庞某。”原来是庞某投案自首来了。

据庞某交代,当天他驾驶摩托车经过事发地点时,一名小孩突然跑出来,他避让不及,车头前大灯右侧撞倒了小孩。想到自己的车辆已过报废期,怕惹来麻烦,就径直逃离现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想警方这么快就锁定了他,家人也劝他自首。

令庞某稍感欣慰的是,小孩伤得并不重。警方将对庞某的肇事逃逸行为追究责任,并责令其积极与受害者家属尽快协商,争取得到对方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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