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河池市法院审结涉及家暴案件明显下降—— 家暴受害者不再做“沉默的羔羊”本报记者 冯敏桂 通讯员 韦程 苏慧玲 陆香梅 文/图

河池日报 2017-03-10 12:24 大字
 

至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一周年。一年来,河池市、县(市、区)两级法院审结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3件,申请保护令2件,到法院咨询6起,涉及家暴案件与往年相比,有明显下降(2013年8件,2014年10件,2015年14件),家暴受害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河池两级法院共发出人身保护令2份,为涉及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有了保护令动粗丈夫变体贴

2016年10月10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依韦女士申请,发出该院第一份人身保护令。

2006年3月9日,韦女士与丈夫吴某相识不到一年便步入婚姻殿堂。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丈夫暴戾的脾气开始暴露,常常因为琐事或酒后对韦女士又打又骂。辖区派出所为此事上门调处过2次。2016年9月29日凌晨,吴某与朋友外出喝酒回家后,再次对韦女士进行殴打,造成韦女士身上多处淤青、肿痛。10月9日,韦女士在公安机关的建议下,选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后,立即对韦女士进行了细致的问话和心理疏导,并到社区、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经审核,法院认为韦女士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遂在24小时内发出该院首份人身保护令。随后,法院依法将吴某带至法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送达裁定书,告知禁止对韦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若违反该保护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令发出后,宜州法院执行法官不定期对申请人进行跟踪回访,回馈效果良好。

申请人韦女士表示,刚开始她曾担心丈夫会变本加厉地报复、殴打她,没想到在保护令生效的几个月内,丈夫主动多次向她道歉、忏悔,并给钱给物。今年春节,丈夫还主动提出和她回娘家过年。原先她和丈夫一直关系紧张,处于分居状态,现在两人关系大为改善,又重新住在一起。

此后,她会主动向身边的好姐妹们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鼓励大家在遇到家庭暴力时,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反家暴宣传工作成效显著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收效良好。

去年3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召开反家暴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让广大市民对该项法律的实施有更深入的认识。今年“三八”妇女节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团市委又联合走上街头,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

去年以来,市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家暴宣传和面对面咨询活动近100场次,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手册等资料约13万份,受益群众达5万人次。

都安瑶族自治县妇联与法院联合,成立家事法庭及反家暴庇护中心,组建一支阵容强大的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的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并对遭受暴力的妇女儿童予以庇护。同时,还在地苏镇成立全市首个乡镇级反家庭暴力工作站。

天峨县妇联在乡镇成立3个维权服务站(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反家庭暴力报警点),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反家暴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反家庭暴力法》在河池市实施一年来,成果显著,有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法院通报的案件都是因家暴发生命案或严重伤害后转化为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介入的案件,只占家暴案件的极少部分。有很多轻伤害的案件或一般家暴案件,受害人没有报案,无法进行统计。甚至,一些妇女由家暴受害者变成施暴者,如去年12月底,东兰一名妇女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与情人合谋杀害丈夫并抛尸。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人身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敢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及时报警或者向所在的单位、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

河池两级法院将继续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加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力度,在家事审判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严厉打击涉家暴犯罪,形成法院与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防范家庭暴力联动机制,让妇女儿童远离家暴,把家暴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市妇联主席韦菊艳表示,今后妇联将继续加大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工作力度;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出台反家暴告诫制度、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政部门建设家暴救助庇护所。加强妇联系统信访窗口建设,重点关注改革发展中涉及妇女权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图为3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团市委联合在河池城区思源广场开展反家暴宣传。

新闻推荐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多项规定防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试点出现违法办案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胡浩丁小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9日表示,已作出多项规定,防止开展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出现违法办案等问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