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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娜 本报实习生 宋倩 2016年末,关于“职场性骚扰”的话题曾一度引发在媒体和网络上的讨论。新年伊始,对于撑起职场半边天的职场女性,该如何保障她们

安徽工人日报 2017-01-01 10:01 大字

   

本报记者 李娜 本报实习生 宋倩

年末,关于“职场性骚扰”的话题曾一度引发在媒体和网络上的讨论。新年伊始,对于撑起职场半边天的职场女性,该如何保障她们的权益,有效杜绝被骚扰的事件发生,仍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工人日报》记者就此对部分职场女性、女职工权益保护部门等进行深入采访后发现,性骚扰问题在职场中虽普遍存在,但舆论压力、社会的包容度低、立法不明确等诸多原因导致该问题长时间未得到应有重视。

“明明愤怒,却只能隐忍”

“开始苦恼,然后是害怕,最后忍无可忍,只能被迫选择离开。”回忆曾经的经历,晓丽(化名)依旧不忿,却又倍感无奈。

目前在成都工作的晓丽,2年前曾在大学毕业前夕回到家乡广播电台实习,为了就近择业,晓丽倍加珍惜实习机会,以争取留聘。晓丽的上级主管领导是一名中年离异的男性,一次偶然的工作交流中得知晓丽就业意向后,他口头表示愿意帮忙。晓丽未曾想噩梦就此开始。

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晓丽经常深夜收到该领导的暧昧短信,起初她会礼貌性回复,后因过于频繁,晓丽选择不理会。令她意外的是,得不到回应的该领导竟当面质问自己是否对他有看法,迫于压力,思考再三,她只好离开了实习单位。

相比此前民生银行性骚扰事件被媒体曝光,晓丽则把这段经历埋在了心里。事实上,晓丽的选择代表了多数女性的选择。《工人日报》日前分别采访四川省妇联、四川省总工会女工部和法律部、四川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发现,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他们几乎未收到来自于职工遭受性骚扰的投诉或举报。此前智联招聘曾对职场“性骚扰”做过特别调查,结果显示,职场女性遭遇过性骚扰的比例为.8%,有.3%的人选择隐忍。面对职场骚扰《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多位职场女性,她们给出的答案最多的是“沉默”——或因缺乏勇气,或为了声誉、为了“饭碗”。

女性职场权益的隐晦地带

“职场性骚扰发生时,公司本应和女员工站在一起,共同抵制职场性侵。但往往公司会因处于避免负面影响、施害者身居要职等原因考虑选择沉默,或采取利益最大化方式处理。”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认为,女性受到权益侵害时甚至无法得到企业的支持,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为何普遍存在的问题却让大多数人沉默以待。

“这方面确实还是我们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四川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刘晶表示,当前性骚扰问题仍旧处于职场隐晦地带,投诉举报少且容易被忽略,虽然工会每年会要求企业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但所涉及的特殊权益保护目前尚未涵盖这一领域。

四川省法律援助律师杜伟称,曾有真实案件显示,当女职员遭受性骚扰向公司反映后,结果却被解除劳动合同。当女职员一纸诉状将涉事者与公司告上法庭后,虽获得被告双方书面赔礼道歉和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决结果,但所获赔偿甚至不足以支付诉讼费。

营造敢于说不的环境

当前,我国关于保护女性在职场中的权益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工保护法》等。年,“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的条款被正式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年由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条也做出了“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的相关规定。

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后李昌超认为,除健全女性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外,还有必要加强对涉事企业的处罚力度。将单位的责任再往前推动一步,如单位未采取措施、建立制度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以及对员工投诉不处理等诸如此类情况,须对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自身权益意识的提升也很重要,最好的源头预防是自我保护。”四川省总工会法律部张媛媛表示。“期望未来女性权益能够依靠法律得到保护,而不是由舆论做出审判。”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社会学专家胡光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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